未来大家都可能用得上 .
记得不要领满 6 个月.
依此规定, 失业金一辈子最多领五个月.
领满 6个月 , 退休金就没有了.
今天上劳保局的网站上才看到
劳保局规定
失业给付最长发给6个月。领满 6个月失业给付者,本保险年资应重行起算
如果你有十几二十年的年资郤又领满六个月的人 你的老年给付可怜了
可能有很多人都不知道 快告诉你身边想领失业金的人吧
附上劳保局的网页 自己看看吧
http://www.bli.gov.tw/sub.asp?a=000507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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给付标准及期限
更新日期 2005/4/22
一.给付标准:
失业给付每月按申请人离职办理本保险退保之当月起前 6个月平均月投保薪资百分之60发给,自申请人向公立就业服务机构办理求职登记之第15日起算。
二.给付期限:
1. 失业给付最长发给6个月。 领满6个月失业给付者,本保险年资应重行起算。
2. 受领失业给付未满 6个月再参加本保险后非自愿离职,得依规定申领失业给付。但合并原已领取之失业给付月数及依第 18条规定领取之提早就业奖助津贴,以发给6个月为限;合计领满6个月失业给付者,本保险年资应重行起算。
3. 依前项规定领满 6个月失业给付者,自领满之日起2年内再次请领失业给付,其失业给付以发给 3个月为限,领满3个月失业给付者,本保险年资应重行起算。
三.给付金额之扣除:
申请人于受领失业给付期间另有工作者,其每月工作收入未超过基本工资者,其该月工作收入加上失业给付之总额,超过其平均月投保薪资百分之 80部分,应自失业给付中扣除。但总额低于基本工资者,不予扣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