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我读到Darren Rowse的这一篇Get to the Point,原来文章使用者对于长篇的文章并不会在一开始时就阅读,一般人的阅读速度是每分钟200个字,这是以英文来算的,至于中文的话我就不清楚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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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以在96秒内可以阅读320个字,为什么要用96秒这个单位,有空的人可以看这一篇96 seconds的英文文章,所以尽量让文章短一点或提重点,这可能很适合我,因为我的文章常常只有一句话,呵,不过有些操作说明的文章看来也没短很多,对有些人可能会被认为是疯了,但是这个状况显示长篇文章还是很多会被读者所忽略。
所以如果要写一篇大篇的文章,考虑一下先写一个提要说明,读者感到有趣的话再点继续阅读进去看。
或者也可以将一篇文章拆成数篇文章来写也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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