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看到Jesse James Garrett的Aurora: Concept Video,MLinks 机动队介绍这个是
Mozilla号召使用者所勾勒梦幻浏览器,我看了之后也觉得很炫,印象中好像微软也有在做类似的东西,wowbloxblog说:‘交互性的“Aurora”技术’,所以Aurora是一种技术,但是我觉得这个词好熟喔,上Google找果真没错,就是我在台湾常见到的震旦行的企业标志,而且Aurora是有意义的喔!
来自Grace Hsu的商标知多少:‘震旦集团企业标志 Aurora 原意是东方日出,极光。 在北极圈内,经常可以看到一种绚丽壮观的“北极光”(aurora borealis); 在南极圈内所见的类似景象,则称为“南极光”(aurora australis)。 事实上,Aurora 是希腊罗马神话的曙光女神 (Eos)。’
原来这个字有这么炫的意义,难怪Mozilla拿来用作未来梦幻浏览器的名字,但是?这样会不会抵触到商标法啊?嗯!我留下一堆的问号?不知道震旦行会不会告?Mozilla后来会不会改Aurora成其他的名字?嗯,真是好好玩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