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就是这样当上意见领袖

这是商业裸体革命的第六章,英文是Consultants Who Get It,这一章一开头的引言是‘谘询(consult),动词,对于既定方针寻求他人的否定。’- 美国记者与讽刺作家比尔斯(Ambrose Bierce,1842~1914)

律师鄂尼的OFF学

史文森律师的名气不如别人称呼他的“律师鄂尼”(Ernie the Attorney),他曾说“我架设部落格不是为了行销自己,它和自我推销无关,我最痛恨被视为‘搞行销先生’(Mr. Marketing Guy)。我认为那种玩意儿在部落格上不管用。”

来点新意,否则没人理

让顾客主动传颂你

《创造顾客传道家》建议公司采取六大行动:

  • 持续不断搜集顾客的回馈意见。
  • 认真进行免费的知识分享。
  • 以专家手法打造口耳相传网络。
  • 鼓励顾客社群会面与分享。
  • 设计专精化、较小的奖励吸引顾客上钩。
  • 把焦点放在促成世界或你置身的产业更美好。

麦克康乃尔对于公司传教者与其同僚提出最后一项建议:“别管那些无神论者,专心发掘不可知论者,因为后者才有希望皈依。”

从自己的专业强项出发

心态封闭者,别经营部落格

欧珂嫚(BL Ochman)曾经拥有并经营一家公关公司,排名全美钱一百大之内,2004年出开始主持部落格“下一波”(What’s Next),她将访客从部落格导引到她的网站,贩售自行出版的书《贵公司怎样玩部落格?》(What Could Your Company Do With a Blog?)。

从事部落格的企管顾问需要克服“留一手”的心态,…欧珂嫚的结论是;“假如你唯恐自己的点子被人偷走,就别主持部落格吧。”

既有行销组合之外的补强工具

不经营部落格的公司终将凋零

这里的重点,回到作者对本书的基本论点,不在消灭行销,而是将它改变得更具对话性质。布伦柏格称之为“街角杂货店关系”,这种想法相当接近作者所提的往昔街角肉贩、糕点师傅、蜡烛工匠与顾客之间的关系。

这种“街角杂货店关系”如果是真的,那么我们工作达人就会有生存的空间,我所想到的发展策略就能成功。